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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时在多家期货公司开立期指账户吗?

[ 来源:上海中期 | 作者:于毅然 | 时间:07-07-16 10:27:40 | 浏览: ]

  小李是位新股民,最近刚刚参加上海某期货公司举办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大赛,由于对交易软件不熟悉加上资金管理不善,又遇到行情波动剧烈,小李的"100万资金"已所剩无几,小李想更换一家期货公司进行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在网上找到上海某知名期货公司,按网站提示的热线电话咨询开户事宜。

  "我已经在其他期货公司开过户,如果要想到你们公司开户进行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是不是需要到原来开户的那家公司办理变更指定委托交易?"小李关切的问。

  "不需要办理变更指定委托交易,客户可以同时在多家期货公司开立期指账户。"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回答道。

  "我记得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公司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开立专门账户、设置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交易编码是唯一的,客户又怎么能同时在多家期货公司开立期指账户呢?"小李不解的问。

  "客户的交易编码的确是唯一的,但是按照中金所交易细则第五十条规定:交易编码由会员号和客户号两部分组成。交易编码由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为会员号,后八位为客户号,交易编码是唯一的,指的是后八位客户号,投资者在不同的期货公司申请的交易码因为各家期货公司的会员号不同,因此不会重复,这与证券交易的股东代码是不同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回答道。

  "原来是这样,那我在交易所的交易规则里看到交易所实行限仓制度,是不是我多在几家期货公司开立账户,就可以不受限仓制度的约束了?"小李接着又问。

  "所有的投资者的投机交易都受到限仓制度的约束,交易所对客户在交易所的持仓数量是以客户在各家期货公司持仓量合并计算的,是按照客户编码后八位客户号加总计算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回答道。

  风险提示:客户交易编码由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为会员号,后八位为客户号,因此客户可以同时在多家期货公司开立期指账户,由于股指期货采取持仓限额制度,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如果客户超过持仓限额,将面临因违规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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